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26

各教学学院,各相关班级:

本学期公选课开课已两周,但据一些任课教师反映,并在教务处例行教学检查中发现,部分公选课学生缺课现象比较严重。根据《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暂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学生应按时参加所选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上课、作业、实验、设计、上机等),无故缺课累计达到该课程计划课时的1/3,取消其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现再此提请教学学院提醒学生按时上课,否则由此带来的“没有成绩”以致“无法毕业”等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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