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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学业进展统计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学业进展统计的通知
学籍管理〔2023〕6号
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完成202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学校组织2023届毕业生课程修读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23年3月1日-10日
二、统计方式
登录教务系统,按专业进行学生学业进展统计。
三、统计要求
1.统计学分修读要求。根据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统计教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的必修课、限选课、公共任选课、专业任选课/其它、实践环节、综合等6个模块应修学分数与课程修读要求(本学期所修课程不纳入统计)。
2.核查信息录入情况。对照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查教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课程信息、成绩录入等环节完成情况,如有遗漏及时补充完整。
3.核对学生修读情况。对照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对学生各模块所修学分进行统计,有学籍异动的学生根据实际课业修读情况进行审核。发现未按照毕业要求修够各模块课程的学生,将应修未修课程信息填入《2023届毕业生学业进展统计表》(附件1)。
教务系统操作流程:进入教务系统--设置为当前学期--点击“主控”--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查看学生学业进展(有效)--点选院系、专业、当前毕业年级、入学以来--检索--导出(报表)。
4.及时反馈学生。各院系需及时将结果反馈学生,向未修够应修学分的学生发放《2023届毕业生学业进展告知书 》(附件2)。告知书一式两份,经学生签字确认后各院系留存一份,学生留存一份。
5.《2023届毕业生学业进展统计表》(附件1)经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10日前报教务部学籍科(文韬苑②B20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505474@qq.com。
联系人:李意芳;联系方式:13593099650
附件:1.2023届毕业生学业进展统计表
2.2023届毕业生学业进展告知书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