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补充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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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1
教学工作[2021]6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校领导开学第一天巡察校园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精神,现在针对教学工作补充安排如下:
1.任课教师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学纪律,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出现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任课教师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教学等渠道发表错误观点,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3.任课教师严格组织课堂教学纪律,对学生在上课过程中看手机、玩游戏、睡觉等行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者报告系(部)负责人,由各系(部)根据学生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任课教师组织做好课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生上课保持距离,且上课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开窗通风。
5.任课教师监督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晋中学院课堂教学纪律及体温监测登记》(见附件)班长按周交回各系(部)教研科。
6.各系(部)要不定时检查课堂教学纪律并做好记录,对师生存在的严重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教务部;各系(部)要及时处理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附件:晋中学院课堂教学纪律及体温监测登记
教务部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