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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7

 

 

各系(部):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课表编排日程

时间

相关事项

负责单位

615

完成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录入

各系

622

完成公共课排课,

组织网上选课。

教务部、各系

710

完成专业课排课,检查核对排课冲突情况,在教务系统客户端手动完成选课工作。

各系

725

补充安排教室,再次检查核对课表冲突情况,发布课表。

教务部

 

二、排课工作要求及教务系统操作规范

()核对开课计划

操作步骤如下:以系部管理员身份登陆教务系统,点击“教学安排”-“制定学期开课计划”-“学期开课计划”-“查看学期开课计划”。核对课程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讲授学时、实践学时、周学时、考核方式等)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如不一致,请在安排教学任务前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修改。

注:各教学系部要严格按照开课计划排课,确需课程异动时,须在安排教学任务之前下载填写《教学计划异动表》(各系用表),报教务部教研科审核同意后执行。课表排定后,原则上不再办理教学计划异动手续。

(二)排课工作要求

1.专业选修课上课人数需达到30人以上方可开课,专业课原则上不跨专业合班安排教学任务。

2.音乐系、美术系、体育系、外语系、教育系的术科课程,可根据专业教学规律和特点选择编班人数。

3.音乐系专业小课、大学物理实验课、数学系部分专业实验课、化学系专业实验课、18级支教返校生采用纸质课表排课,相应承担单位下载纸质课表模板(见附件1,按照模板填写上课信息。纸质课表务必避免与系统课表冲突。

4.非在编在岗人员未办理完外聘等相关手续且未在人事部取得工号前不得安排教学任务(含实践环节)(外聘教师已经有8开头的工号的不再重复录入工号,新聘外聘教师务必提前录入工号)。新进教师入校未满一年,或考核不合格的新进教师不得安排教学任务,各教学学院要严格把关。

5.同一教学班的课程不得连排3学时及以上(实验课及美术系专业课除外)。

  6.每个班级所学课程在一周内要均匀分布,杜绝出现集中授课情况,周学时大于2学时的课程不能排在同一天。

7.科学合理安排教师教学任务,避免出现教师授课门数过多、授课课时总量过多或过少的问题。原则上教师每天排课不超过6学时。

8.全校师生周二56节、周六、日原则上不排课。

9.为了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排课时各系部要充分考虑教师的培训提高、考取双师型教师相关资格证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时间。

10.各系在排课前务必将《教师教学安排计划申报表》填好后交教务部备案(见附件2)。

11.行政人员排课周课时不超过6课时。

(三)教务系统操作规范

各系部管理员选择承担单位身份进入教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本学期公共课教学任务录入、课表排课由各系按照课表编排日程完成,各系务必按照课表编排日程做好相关工作。

本学期理论教学周数为17周,设置理论教学任务时周次设置的操作方法为录入1-XX视不同年级不同课程,按照具体情况设置,要保证可安排学时与总学时一致。

1.录入“实验课教学任务”时在授课方式一栏选择“实验”; 录入“实训教学任务”时在授课方式一栏选择“实训”;其余课程均选择“讲授”。

2.录入专业任选课和专业限选课的教学任务时务必将“合班人数”一栏修改为实际选课人数。

3.录入实验课或分组上课的课程任务时务必将“合班人数”一栏修改为该组上课人数,对此类课程“上课班级名称”命名时应该在分组名称前加“班级”名称(如应化17021组)。

4.建议在录入限选课(模块课)教学任务时要将上课班级名称命名为“年级专业名”加“课程模块名”。

5.不得在录入教学任务时修改课程信息模块的“周学时”一栏。

6.各系部务必在排课结束之前通过教务系统后台操作完成选课工作。

7.由于工作时间节点的原因,课程表发布后,教务部不再对教师课表进行调整,有特殊需要的教师在课表发布前务必在本系教务系统里调整好。

(四)公共计算机房及多媒体教室软件安装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在开学前完成。安装软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务必在71日前将相应教学软件光盘或者打包的安装程序(标明需要预装的机房号和多媒体教室号)交网络信息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师教学安排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2:行政人员带课申请表.xls

附件3:纸质课表模板.xls

教务处

                                  2021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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