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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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11
学籍管理[2019]52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0号)中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规定,对2019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复查对象
2019级新生。
二、复查内容
1.对2019级新生报到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报名登记表等进行复查,重点核对学生身份信息、照片等是否与本人一致。
2.相关教学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艺术、体育专业的学生进行入学专业复测。
3.凡是2019级有普通专升本新生的学院,要求务必复查学生录取通知书、应届高职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严把专升本新生的前置学历资格。
各教学学院需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认真审核并填写《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如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需在资格复查汇总表中详细注明。
三、交表时间
9月18日前,将《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交回教务处(文韬苑①B209室)。
附件1: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