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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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2
学籍管理[2017]53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0号)中关于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各学院对2017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工作。
一、复查对象
2017级新生。
二、复查内容
对2017级新生报道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报名登记表等进行复查,重点要核对学生身份信息、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对艺术、体育专业学生要进行入学专业复测。
各院系负责人(院长)一定要认真审核。如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负责人在资格复查汇总表中注明。
注意: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及部分省外新生纸质档案请到招生就业管理处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文韬苑①A310室),审查结束后将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和档案统一交至校档案馆(文韬苑②一层)封挡、留存。
请各教学学院认真填写《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务必于9月28日前交回教务处(文韬苑①B209室)。
附件1: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原文见教育部网页:http://www.moe.edu.cn/srcsite/A15/moe_776/s3258/201707/t20170710_309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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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