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学生毕业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7
毕业生工作[2017]41号
各教学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7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确保本届毕业生安全、顺利地毕业,现将2017届学生毕业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6月10日之前,所有教学学院完成学生学位论文答辩。
6月12日,所有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包括期末成绩、清考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实习成绩、以及公选课成绩等)。
6月19日之前,各教学学院统计并交回《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表》和《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表》。
6月22日,召开学位会议;公示2017届学生学位情况,时间一周。
6月26-27日,各教学学院将打印的毕业生成绩报回教务处审核盖章。
6月30日,召开毕业典礼、学位授予大会。
7月1日,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7月2号,确认教师资格证原件。
7月3号,毕业生离校。
注:6月17日英语四六级考试。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