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7
毕业生工作[2013]第45号
各教学学院、各有关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院于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举行2013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6月30日(星期日)上午10点,在新校区综合教学楼前广场举行。
二、参会人员
学院有关领导、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各分委员会委员、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获得学士学位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体安排与要求
(一)参会要求
1.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着导师服在主席台就座,并授予学位。
2.各教学学院其他领导在台下负责本学院学位授予秩序。
3.参加授予仪式的学生着学位服,以教学学院为单位,在指定位置就座。
4.本次学位授予过程中间不停顿,一次授完。
5.学生着学位服,分专业、按班级依次从主席台东侧上台,接受学位授予后,从主席台西侧下台,并返回指定位置换装,然后到原位置就座,不得离场。此项工作由各教学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协调。
(二)学位授予顺序
计算机学院、化学学院、数学学院、生物学院、旅游学院、机械学院、体育学院、经济学院、文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物电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