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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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2
学籍管理[2013]第60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函[2013]1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中关于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各教学学院对2013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3级新生。
二、复查内容
对2013级新生报道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档案中高考报名登记表上信息、照片、高考试卷笔迹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各教学学院一定要认真审核。如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教学学院负责人在资格复查汇总表(附件1)中注明。
三、复查时间
请各教学学院认真填写《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附件1),务必于12月20日前交回教务处223室。
附件1:《201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