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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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26
毕业生工作[2014]第35号
各教学学院、各有关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院于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举行2014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6月28日(星期六)上午9:30分(毕业典礼结束后)在综合教学楼前广场举行。
二、参会人员
学院有关领导、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各分委员会委员、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获得学士学位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体安排与要求
(一)参会要求
1.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着导师服在主席台就座,并授予学位。
2.各教学学院其他领导在台下负责本学院学位授予秩序。
3.参加授予仪式的学生着学位服,以教学学院为单位,在指定位置就座。
4.本次学位授予过程中间不停顿,一次授完。
5.学生着学位服,分专业、按班级依次从主席台东侧上台,接受学位授予后,从主席台西侧下台,并返回指定位置换装,然后到原位置就座,不得离场。此项工作由各教学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协调。
(二)学位授予顺序
根据毕业典礼各学院座位安排从东往西依次上台,具体顺序为:
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旅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经济学院、机械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学院、生物学院、化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