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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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28
学籍管理[2015]第38号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函[2015]54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中关于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各院系对2015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5级新生。
二、复查内容
对2015级新生报到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等进行复查,重点要核对学生身份信息、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对艺术、体育专业学生要进行入学专业复测。
各院系负责人(院长)一定要认真审核。如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负责人在资格复查汇总表(附件)中注明。
三、复查后交表时间
请各教学学院认真填写《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务必于10月30日(周五)前交回教务处(行政楼B205室)。
附件1: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