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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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0-25
学籍管理[2010]66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晋教学[2010]7号文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中关于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各教学学院对2010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工作。为
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根据晋教学[2010]7号文件,对我校2010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
二、复查内容
对2010级新生报道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各教学学院一定要认真审核。
三、复查时间
请各教学学院认真填写《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见附件2),务必于2010年11月10日前交回教务处210室。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