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迎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9

 

学位评估〔201657

 

相关学院:

 

根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晋学位办〔20163号,附件1)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晋学位办函〔20161号,附件2)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前教育、自动化、酒店管理等3个专业接受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同时对机械工艺技术、网络工程等2个专业接受建设指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与建设指导内容

(一)评审专业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着重考察专业的整改情况。

(二)建设指导专业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等方面。

相关学院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固化评审和建设指导的主要内容,进行充分准备。

二、评审和建设指导方式

(一)评审专业

1.专家听取被评审专业整改情况汇报;

2.对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

3.听课;

4.分类召开座谈会。

(二)建设指导专业

1.专家听取被检查指导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

2.对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

3.听课;

4.分类召开座谈会。

三、时间安排

评审和建设指导工作预计于20173-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与省学位办商定后另行通知。

四、材料准备

(一)评审专业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4)一式两份。

2.《×××专业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整改报告》一式两份,要求针对建设指导时专家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汇报。

以上材料务于2017118日前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01室)

3.汇报需制作PPT演示稿(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要求思路清晰、简洁明了、形象直观,能准确反映本专业的整改情况。

(二)建设指导专业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一式两份。

2.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材料一式两份,要求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等基本情况进行汇报。

以上材料务于2017118日前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01室)

3. 汇报需制作PPT演示稿(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要求思路清晰、简洁明了、形象直观,能准确反映本专业的实际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应认真学习《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准确把握《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的内涵,并对评审和建设指导专业进行自评。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做好迎接评审和建设指导的工作。

附件:

1.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

2. 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

3.《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3 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xls

附件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doc

Copyright © 2024.晋中学院教务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联系电话:0351-3985582   邮编:030619   传真号码:0351-398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