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0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电子注册预审工作的通知(200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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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11
各教学学院:
根据《关于对普通高校2008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和电子注册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学函[2008]2号)文件精神,为作好我校200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电子注册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务处定于3月14日以班为单位印发2008届毕业生注册信息。
二、请各教学学院责成专人负责,切实组织学生做好校对工作,特别是对“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生源所在地”等关键字段,一定要求学生反复核对,无误后均应由学生本人签字,不能代签。
三、对于因实习或其它正当原因未能返校的学生信息的核对,相关教学学院更应通过有效途径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可由院领导代签。
四、请各教学学院务于3月21日前将核对后的注册信息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办公楼210)。
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是学生获取毕业证书的重要一环,望各教学学院高度重视,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