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迎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4

                                                            学位评估〔2016〕5号

相关学院:

 

根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晋学位办〔20163号,附件1)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晋学位办函〔20161号,附件2)文件精神,我校能源经济、摄影、书法学等3个专业将接受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学前教育、自动化、酒店管理等3个专业接受建设指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与建设指导工作内容

(一)评审专业

主要围绕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等内容进行考察,特别是各专业的整改情况。

(二)建设指导专业

主要围绕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等内容进行考察。

相关学院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中各项指标要求积极进行准备。

二、评审与建设指导方式

(一)听取被评审专业整改情况和被检查指导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

(二)对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深入学院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

(三)听课;

(四)分类召开座谈会。

三、评审和建设指导工作时间

评审和建设指导工作应于3-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与省学位办商定后另行通知。

四、材料准备

(一)评审专业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4)一式两份。

2.《×××专业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整改报告》一式两份,整改报告的主要内容应该为近一年针对预评估专家所提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以上材料务于201637日前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01室)。

3.制作汇报所用PPT演示稿(2003版,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要求思路清晰、简洁明了、形象直观,能准确反映本专业的整改情况。

(二)建设指导专业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一式两份。

2.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材料一式两份,要求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等基本情况进行汇报。

以上材料务于201637日前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01室)。

3.制作汇报所用PPT演示稿(2003版,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要求思路清晰、简洁明了、形象直观,能准确反映本专业的实际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要认真学习山西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附件1.2),准确把握《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的内涵,认真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撰写整改报告和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材料,并对评审和建设指导专业进行自评。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做好迎接评审和建设指导的工作。

附件:

1.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

2. 《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

3.《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附件3 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xls

附件4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doc

Copyright © 2024.晋中学院教务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联系电话:0351-3985582   邮编:030619   传真号码:0351-398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