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迎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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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02
学位评估[2014]13号
相关教学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安排,我校将于4月下旬组织专家对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等2个专业进行检查指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根据省学位办历年安排,学位授予评审程序为:1.专家听取被检查指导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2.考察;3.听课;4.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二、考察内容
考察实验室、图书资料室;查阅教学、管理等相关材料(重点查阅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志、试卷、实验实习报告等)。
三、材料准备
1.《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专业基本情况汇报材料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教学学院尽早准备,并于4月10日前将《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和汇报材料报回教务处(计算机楼212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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