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学工作[2021]56号
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晋中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通知,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于8月28日、29日返校报到,8月30日开始上课。现将具体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1. 全体教师于8月27日返校报到,做好本学期课程教学准备,根据学校最新的教学大纲模板、教案模板完成相关教学资料。
2. 对于因疫情不能返校的学生、按要求隔离的学生,相应系(部)安排好线上学习及学习情况的监测。线上理论课程可由所在班级指定1-2名学生随堂录频或利用线上教学平台直播的形式完成,相应任课教师可通过企业微信、QQ等渠道进行辅导、答疑。课程实践环节可通过视频指导学习等方式完成。
3. 对于因疫情不能返校的学生、按要求隔离的学生,相应系(部)根据课程性质安排课程的线上补考考试。有关考试时间及安排,各系(部)要责成专人提前通知到学生。
4. 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完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教学资料,尤其要开展试卷自查自纠工作。学校将于第三周进行试卷检查。
5. 向全体教师强调上课纪律,提醒全体教师认真查看课表,确保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各系(部)做好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工作,过程资料留存备查。
6. 有序推进新生排课,9月8号前完成2021级专升本排课;9月12号前完成2021级本科生排课。
7. 各系(部)务必加强外聘教师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入校防疫要求。
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1. 通知2020级转专业学生于开学第一周到教务部学籍科办理转专业手续,各系(部)积极配合该项工作,确保第一周所有转专业学生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
2. 各系(部)通知拟于本学期复学的学生,携带相关材料于开学第一周到教务部学籍科办理复学手续。
3.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等相关工作。
三、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工作
1.承担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对未返校的学生,可通过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实验操作实录等资源,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学习。
2.各教学单位必须对所有的实验实训场所进行综合检查,排除疫情隐患和安全隐患后,方可安排学生使用。
四、实习工作
1.本学期,各专业各类实习,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研校外实习计划实施条件,采取小规模、分散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2.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习方案,报教务部审核备案,并要求指导教师做好过程记录,成绩评定等环节的工作。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展开学前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治
请各教学单位要在开学前三天做好实验室消毒工作,在返校第一周内做好本单位实验室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完成实验室消毒工作后报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各单位方可启用实验室。
1.做好实验室和实验楼公共区域(如卫生间、库房等)开窗通风工作,实验室启用前保证开窗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根据不同实验室类型做好实验室内消毒工作,确保使用合适的消毒剂,避免因不当使用消毒剂引起二次污染或造成实验室物品的损坏。配置和使用消毒剂时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毒结束后应做好人员卫生消毒处理。
3.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卫生清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建议采用湿式清扫、擦拭等方式清理环境卫生以减少粉尘扩散。
(二)规范开学后实验室运行管理
1.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教育。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要求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保持个人卫生,提升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2.严格实验室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实验室门禁管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尽量避免与外来人员的接触,如确有设备、药品、气瓶等采购运输服务需求,各单位应统一安排、集中配送,根据保卫部要求做好登记报备,同时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备案。
3.做好实验室人员自身防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严禁在实验室开展聚集性活动。确需到实验室开展实验时,实验人员进出实验楼必须戴好防护口罩,做好体温检测,若出现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控办汇报人员情况,及时安排隔离和就医。
4.做好实验室内日常通风和消毒。有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实验室每天至少全面清洁、消毒1次,对实验室内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用合适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5.规范实验室疫情防控废弃物处理。实验楼宇应设置标志明显的疫情防控废弃物专用垃圾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效消毒后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疫情防控废弃物或将其与普通垃圾混放的行为。
6.进一步加强危化品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科学进行分类并存入专用存储柜,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巡查。
六、学科竞赛工作
各系组织开展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应按照举办方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制定参赛前的培训计划,提前一周通过OA提交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
教务部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