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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本科生学位资格审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17

毕业生工作[2013]第43号

各教学学院:

现将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本科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一)本科毕业生成绩核查程序与要求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教学秘书填写《晋中学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格审核表(通过审核者)》(见附表1);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晋中学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表(暂缓毕业者)》(见附表2)。6月20日前,各教学学院将两个《审核表》以纸质形式交教务处205室。

(二)各学院6月20日开始尽快到教务处领取《晋中学院学生成绩表》专用纸。打印学生成绩,加盖教学学院公章和符合毕业条件的章,于6月25日前交回教务处,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装入学生档案。不符合毕业条件者(暂缓毕业者)不打印成绩。

(三)教务处将各教学学院报回的上列两类表格进行认真核实,如出现问题,将同教学学院协商核实。

(四)凡在校外借读者,成绩单应由借读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并加盖我校教务处公章方能入档。

三、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一)学位资格的初审时间应在6月2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晋中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见教务处首页——学位授予)规定进行审核。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并认真填写《晋中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一览表》(见附表3):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国家法律,品行不端正者;

(2)按照《晋中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规定只能结业或肄业者;

(3)修业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未能达到2.0者;

(4)毕业论文(设计)有剽窃、抄袭、伪造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者;

3.6月20日前由各教学学院提出本教学学院拟授予和拟不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经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后,分委会主任签字,并于6月20日前以纸质形式报回学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204室)。

我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与不授予将于6月下旬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最后审定。

毕业生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实效强的工作,请各教学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逐一核对,做到准确无误,确保公正、公平,切实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附表1:《晋中学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格审核表(通过审核者)》

附表2:《晋中学院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表(暂缓毕业者)

附表3:《晋中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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