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籍电子注册的紧急通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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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1-21
根据11月18日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会议》安排,现将我校学籍电子注册有关事宜向学校和社会通告如下:
一、时间要求。为了实现12月1日全国高校学生网上学籍查询工作,根据会议要求11月26日之前必须上传数据完毕,我校教务处将在11月24日18:00之前将数据整理完毕,超此时段不再受理。
二、凡录取到我校的在校生和经我校教务处备案办理借读手续的学生,经信息核对无误,准备上传注册。
三、凡擅自转专业的学生,保留其入学资格。其需参加学校在新生第二学期初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着,经审核通过后才可转专业。
四、凡外出他校并未在我校教务处备案办理借读手续者,均不予以注册。
五、凡不按要求办理者,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或责任单位(部门)承担。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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