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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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9
各教学学院:
2006届本专科毕业生将于7月22日来校领取毕业证书,为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请各教学学院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应确定一名教学学院领导专门分管此项工作,并由教学秘书专职负责证书的发放,避免错发现象。具体请于7月20日到教务处领取《2006届“毕结业证书”发放表》、《200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发放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数码照片。
二、毕业证书发放事宜
1.已通过毕业资格及证书发放程序审核的学生毕业证书由学生所在教学学院发放,发放证书时应严格审核“毕业生离校手续单”,手续齐全,并由学生本人签字,方可发放。
2.未通过毕业资格或证书发放程序审核的学生的毕业证书暂留存于教务处,各教学学院负责通知这部分学生未能发放证书的原因,待所有项目合格后,学生方可领取毕业证书。
根据不同的扣发原因,学生可分为以下几种:
(1)课程不及格者;
(2)欠费者;
(3)图书未还者;
(4)其他原因未通过审核者。
《2006届“毕结业证书”发放表》已将不能领取毕业证书的原因予以说明。
请各教学学院认真落实,严密组织,共同做好2006届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教务处
200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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