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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5

毕业生工作〔201457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统一采集的毕业生数码相片是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所必用照片,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学历注册和网上查询的依据。我校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此项工作顺利而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参加照相

(一)在入学时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进行过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

(二)学籍异动(转学、复学、留级等)后已在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

(三)不包括电子学籍在他校,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借读生)。

二、时间安排

2015112上午--14日上午

每天上午:0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

12日第一天上午09:00开始)

三、地点

弘毅楼(综合楼)A123

四、拍摄人数

本科:2502

五、拍摄顺序

院(系) 顺 序

12

(星期一)1062

上午500

9:00-10:00   美术学院(175

10:00-11:00  体育学院(165

11:00-12:00  公共管理学院(160

下午562

14:00-14:30  化学化工学院(84

14:30-14:50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55

14:50-15:20数学学院(72

15:20-15:50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88

15:50-17:30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263

13

(星期二)1089

上午501

8:30-11:30经济管理学院(474

11:30-12:00旅游学院(27

下午588

14:00-16:00机械学院(325

16:00-17:30文学院(263

14

(星期三)351

上午351

8:30-9:50音乐学院(203

9:50-10:20政治与历史学院(78

10:20-10:50外国语学院(70

六、具体要求:

(一)以学院、班为单位拍摄。由学院领导、班主任负责组织本教学学院毕业生按时到场、不得缺席,否则后果自负。

(二)学生服装要求:

1.端庄大方

2.不要着与背景色接近的蓝色服装

3.不要着毛领服装

(三)各班长、学委负责整队。(须有一人负责核对名单)

(四)2011级实习和下乡支教学生20153月另行组织。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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