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评审和建设指导迎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学位评审〔2021〕27号
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安排,2021年4月26日、4月28日复合材料与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3个专业接受授权评审,物联网工程等10个专业接受建设指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及专业安排
2021年4月26日,复合材料与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及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3个专业接受授权评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应用化学3个专业接受建设指导;4月28日,物联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会展经济与管理、翻译、网络与新媒体、环境科学与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7个专业接受建设指导。
二、汇报地点
行政楼B319
三、考察内容
主要围绕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等内容进行考察,特别是各专业的整改情况。
相关系要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中各项指标要求积极进行准备,并进行自评,于4月23日前将《××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自评表》(附件2)报回。
四、评审方式
(一)听取被评审专业整改情况汇报;听取建设指导专业办学基本情况汇报。
(二)对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深入相关系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
(三)听课。
(四)分类召开座谈会。
五、材料准备
1.授权评审专业与建设指导专业均需完成《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正反面打印)。
2.授权评审专业需完成《××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整改报告》(正反面打印,标题使用小二号黑体,内容标题使用小三号仿宋加粗,正文使用小三号仿宋)和办学基本情况汇报材料(要求同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应用化学、物联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会展经济与管理、翻译、网络与新媒体、环境科学与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等10个建设指导专业只需完成办学基本情况汇报材料。
3.人才培养方案。
4.评审当天相关专业课表。
5.制作汇报所用PPT演示稿(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复合材料与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应用化学专业请将以上材料一式九份,务于2021年4月25日16:00前报教务处(文韬苑①B213室);物联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会展经济与管理、翻译、网络与新媒体、环境科学与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材料提交份数与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相关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全体师生进行广泛的动员,分解并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2.相关系要认真研读《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做好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
3.相关系要认真做好评审和建设指导期间专家组的教学资料查阅、课堂教学考察、实验室现场考察及师生座谈会等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xls
教务部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