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学生毕业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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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12
毕业生工作[2016]20号
各教学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确保本届毕业生安全、顺利地毕业,现将2016届学生毕业相关事宜安排重申如下,请各教学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遵照执行:
6月3日之前,所有教学学院完成学生学位论文答辩;
6月8日,所有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包括期末成绩、清考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实习成绩、以及公选课成绩等);
6月15日,各教学学院统计并交回《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表》和《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表》;
6月20日之前,各教学学院打印毕业生成绩并报回教务处审核盖章;
6月21日,召开学位会议;
6月22日,开始公示2016届学生学位情况,时间一周;
6月29日,召开毕业典礼、学位授予大会;
6月30日,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7月1号,确认教师资格证原件;
7月2号,毕业生离校;
注:6月9、10、11日为端午假期,6月18日为英语四六级考试。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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