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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本科生学位资格审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09

毕业生工作[2011]第33号

各教学学院:

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本科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分三步进行,先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然后进行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最后进行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

各教学学院务必通知到各毕业班学生在6月15日前通过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选择“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进行毕业证相片图像信息校对,如照片无误选择“核对无误”。如发现不是本人照片务必在6月15日前到教务处205核实。

凡不核对信息或没有选择“核对无误”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历注册,也无法打印毕业证。

二、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一)本科毕业生成绩核查程序与要求

1.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教学秘书填写《晋中学院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格审核表(通过审核者)》(见表格下载——学院用表);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晋中学院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表(暂缓毕业者)》(见表格下载——学院用表)。6月15日前,各教学学院将两个《审核表》以纸质形式交教务处205室。

2.清考成绩录入后,各教学学院要通知到学生通过上网查询入学以来所有学年学期的成绩,如成绩有误,应及时提出更正。更正办法为:6月15日前,由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更正成绩申请,学院领导在审核后确认成绩有误,由学院填写《晋中学院成绩修改审核表》(教师用表下载),后将申请表和《审核表》交由教务处205审核,确认无误后对成绩进行更正。

(二)各学院尽快到教务处领取《晋中学院学生成绩表》专用纸。打印学生成绩,加盖教学学院公章和符合毕业条件的章,于6月20日前交回教务处,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装入学生档案。不符合毕业条件者(暂缓毕业者)不打印成绩。

(三)教务处将各教学学院报回的上列两类表格进行认真核实,如出现问题,将同教学学院协商核实。

(四)凡在校外借读者,成绩单应由借读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并加盖我校教务处公章方能入档。

三、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一)各教学学院认真审核实习成绩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务必在6月10日前将实习成绩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学位资格的初审时间应在6月15日前完成,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晋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下称《细则》)规定进行审核。

2.凡符合《细则》中第八条和第九条学位授予条件的,要认真填写《晋中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一览表》(见表格下载——学院用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并认真填写《晋中学院2011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一览表》(见表格下载——学院用表):

(1)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2)因学习成绩原因曾有留降级经历或退学试读后恢复学籍者;

(3)所修课程补考累计有四门以上(含四门)或六门次以上(含六门)者;专升本学生所修课程补考累计有两门以上(含两门)或四门次以上(含四门)者;

(4)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

4.6月15日前由各教学学院提出本教学学院拟授予和拟不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经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后,分委会主任签字,并于6月15日前以纸质形式报回学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204室)。

我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与不授予将于6月下旬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最后审定。

毕业生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实效强的工作,请各教学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逐一核对,做到准确无误,确保公正、公平,切实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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