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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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07
学籍管理[2014]第51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函[2014]28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中关于201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各教学学院对2014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4级新生。
二、复查内容
对2014级新生报道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等进行复查,重点要核对学生身份信息、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各教学学院一定要认真审核。如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教学学院负责人在资格复查汇总表(见附件)中注明。
三、复查后交表时间
请各教学学院认真填写《201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附件1),务必于12月1日前交回教务处(行政楼B205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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