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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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30
学籍管理[2012]第50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12〕7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中关于201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各教学学院对2012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工作。为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2级新生。
二、复查内容
对2012级新生报道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档案中高考报名登记表上信息、照片、高考试卷笔迹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各教学学院一定要认真审核。如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教学学院负责人在资格复查汇总表(附件1)中注明。
三、复查时间
请各教学学院认真填写《201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附件2),务必于12月7日前交回教务处205室。
附件1:《201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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