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学位授予仪式和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毕业生工作[2015]27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5年学位授予仪式和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仪式
(一)时间:6月29日下午6:30。
(二)地点:南门弘毅广场。
(三)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各分委员会委员、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获得学士学位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
(四)具体安排与要求
1.校领导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具有教授职称的委员着导师服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并授予学位,其他委员在主席台后排就座。
2.各学院其他领导在台下负责本学院学生会场秩序。
3.每个学院确定15名学生参加学士学位领受仪式,并着学位服在台下指定位置就座。
注:各学院于6月26日下午6点之前,将本学院参加领受学位仪式的15名学生名单报教务处(行政楼B215)。
(五)学生领受学士学位证书时注意事项
1.着装要求
(1)流苏:学士学位流苏为黑色,未授予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
(2)学位袍和垂布:
学士学位袍为黑色,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垂布应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
(3)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不允许穿拖鞋)。
2.上台领受学位证流程
由礼仪引导,领受学位的学生从主席台东侧上台面向授学位的老师,握手授学位者为领受学位者拨流苏学生领取学位证向授学位老师鞠躬转身,拍照由礼仪引导,从主席台西侧下,并返回到原位置就座。
请各学院派专人按照以上要求对本学院14名参加领受学位仪式的学生进行认真培训。
二、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安排
(一)时间:6月30日
(二)地点:弘毅楼二楼
(三)要求
1.各学院派专人收取本学院毕业生离校卡,统计各专业毕业生离校卡的收取情况,包括:各专业离校卡人数及未交离校卡的学生名单。
2.将各专业离校卡的收取情况提交教务处发放证书办公地点,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