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1.2017、2018、2019级修读课程学分不达标及经补考或重修仍不合格的学生; 2.2020、2021级修读课程经补考或重修仍不合格的学生及成绩录入为“缺考”“旷考”“舞弊”“缺课1/3”的学生; 3. 2021级转专业后需补修转入专业课程的学生; 4.因休学、退役等办理了复学手续需补修课程的学生。 二、重修(补修)申请 (一)报名方式 1.符合上述第1种情况的学生,由各系教学科负责组织学生线下报名,经教学科负责人汇总后将报名结果交到教务部教务科(B217)。 2.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第2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网上报名的,其路径为: 点击教务部网页“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输入学号和密码登陆→点击“免修重修”→点击“申请重修”→选择“本学期所开课程”点击右侧“申请”→确定申请重修报名→确定,状态变成“已确认”即为报名成功。 3.纸质报名 符合上述第3、4种情况的学生采用纸质报名的方式,其路径为:在教务部网页“常用下载”→“学生用表”→“考试相关学生用表”下载《晋中学院学生补修申请表》,填写好后交本系教学科负责人。 (二)报名时间 学生应于2023年3月20日-3月30日前完成重修(补修)报名工作。通过纸质方式报名的学生须按时将《晋中学院学生补修申请表》交各系教学科负责人,各系教学科汇总后交教务部教务科(B217)。 三、重修(补修)方式 (1)标准学制年限内的在校生原则上需跟班重修(补修); (2)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造成原有课程不再开设的,以及2017、2018、2019级学生需采取自主修读的方式进行重修(补修)。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重修(补修)的课程必须为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否则系统无法认定。2017、2018、2019级标准学制年限内学生申请重修(补修)的课程除外。 (二)在教务系统申请重修时要选择与本人未通过课程的名称、代码一致的课程,否则系统无法认定。 (三)如果本学期所开课程与本人未通过课程的名称、代码不一致时,学生在3月25日前将情况报本系教学科长,教学科长汇总后上报教务部教务科处理。 (四)通过纸质报名的学生填写本班所学课程的名称、代码时要与教务系统的名称、代码一致,且须写清楚课程的初修学年学期。 (五)未办理重修(补修)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安排重修(补修)考试,私自参加考试的所获成绩无效。 教务部 2023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