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教学工作[2023]第 44号
各院系:
根据《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暂行管理办法》,本学期将面向2020级本科生、2021级本科生、2022级本科生、2022级专升本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开设原则
1.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及人文艺术修养;
2.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
3.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4.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
5.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公共选修课申报要求
1.开课学期承担2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师不宜再申报公共选修课,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系统地独立讲授过1门以上课程,并具有2年以上的课堂教学经历;
2.申报开设的课程必须与教师所学专业吻合,体现专业特色与学科水平;
3.申请开设的公选课名称、内容不能与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重复;
4.申报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必须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且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外聘教师、退休教师、教学考察中不合格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教师、2022年至2023年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
5.教师申请新开课程须提交拟开课程的教学进度、教学大纲与教案,由教务部组织专家对新开课程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课程方可开设,大纲模板见附件2,总学时为16学时(1学分)或32学时(2学分)(《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见附件);
6.公选课一经列入教学计划,申报教师必须保证开课,开课时间为1-8周(共8周)或1-16周(共16周),周学时为2学时。
三、公共选修课开设时间
周一至周五9、10节及周六、周日全天。
四、公共选修课申报、审核程序
1.开课教师向公选课挂靠系提出公选课开课申请,填写《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教务部网站主页“常用下载—教师用表—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栏下载),各系对《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各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系公章。
2.各系将初审通过的《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纸质版、教师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于2023年7月14日下午18:00前交至教务部教务科(行政楼B217)。各系将《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教学进度、教学大纲与教案电子版以申请教师为单位建立文件夹,打包发至电子邮箱488650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3.教务部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公共选修课进行审核认定。对于符合开课要求的公选课,教务部将组织学生自行选课。
凡选修人数少于30人的理论课程不开课,术课少于20人不开课。
五、公共选修课期末考核注意事项
1.公选课实行随堂考试;术科课可采用技能展示、提交作品、表演等方式进行。
2.成绩比例设置
成绩评定中,N(包括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笔记等)占50%,期末考试占50%;
3.公选课答题纸由教务部统一发放,由各系对答题纸进行管理,答题纸必须按要求装订(期末考核成绩登记表—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答题纸);
4.公选课平时成绩记录需使用统一的《平时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登记表》可从教务部网站主页—常用下载—学院用表中下载;
5.任课教师务必在结课后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打印学生原始成绩单一份,本人及所在系负责人签字、加盖各系公章,学生原始成绩单与《平时成绩登记表》及答题纸、研究报告、作品等留存各系。
附:
《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公选课教学大纲模板
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教务部
2023年7月7日
附件2:关于印发《晋中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