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排课日程安排
时间 |
相关事项 |
负责单位 |
12月15日前 |
完成专业选修课线下预选工作。 |
各院系 |
12月24日前 |
录入公共课教学任务,完成公共课排课,手动完成公共课选课操作。 |
教务部、各院系 |
12月20日—12月24日 |
组织学生进行大学英语3网上选课。 |
教务部 |
1月14日前 |
录入专业课教学任务,完成专业课排课,检测排课冲突情况,检核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在教务系统手动完成专业课选课操作。 |
各院系 |
1月16日前 |
补充各院系未安排的上课地点,再次检测排课冲突情况,检核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审核排课结果,发布课表。 |
教务部 |
二、排课工作安排
(一)核对开课计划
各院系在排课前要核对开课计划,严格按照学期开课计划排课,防止出现课程漏排情况。确需教学计划异动时,应在安排教学任务之前填写《晋中学院教学计划异动申请表》,报教务部教研科经审核同意后执行,课表排定后,不再办理教学计划异动手续。
(二)排课工作要求
1.排课时每个上课班级人数需达到30人以上方可开课,专业课不跨专业合班排课,严格控制专业课的班容量,原则上专业核心课小班教学,公共课大班教学。
2.音乐系、美术系、体育系、外语系、教育系的术科课程,各系的实验课,可根据专业教学规律和特点适当选择编班人数。
3.音乐系专业小课、部分系专业实验课采用纸质课表排课,相应系下载纸质课表模板(见附件),按照模板填写上课信息。纸质课表中教师、学生、教室课表务必避免与系统中的排课时间冲突,采用纸质课表排课的课程也需要在教务系统设置教学任务及完成选课操作。
4.非在编在岗人员需在教务部办理完外聘手续后到人事部核对录入8开头的工号,并设置为在岗状态方可安排教学任务。新进教师入校未满一年,或考核不合格的新进教师不得安排教学任务,各院系要严格把关。
5.同一上课班级的课程不得连排3学时及以上(实验课及美术系专业课除外)。
6.每个班级所学课程在一周内要均匀分布,杜绝出现集中授课情况,周学时大于2学时的课程不能排在同一天。科学合理安排教师教学任务,避免出现教师授课门数过多、授课课时总量过多或过少的问题。原则上教师每天排课不超过6学时。
7.学生科长周一上午不排课,全校师生周二5、6节、周六日、晚自习原则上不排课。
8.各系安排教学任务时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晋中学院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首先保证专职教师带课,优先保证高学历高职称教师教学工作量,具有高级职称的专职教师以及各院系主任、副主任每人每学期至少须承担1门学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非专职教师(第二类)需结合自身学科专业情况必须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每年课堂讲授不少于64学时。对第二类、第三类人员的周课时要严格把关,跨院系带课的教师,周课时、工作量要叠加计算,教师每人每学期同时开课门数不得超过3门。
9.各系在排课前务必以院系为单位按要求将《教学安排计划申报表》填好交教务部审核备案,批准后执行。教学院系以外的非专职教师(第二类)、管理岗人员(第三类)、教学院系的教师跨院系带课需以个人为单位填写《教师带课申请表》(见附件),每个教师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表由教师所在院系(部门)集中交教务部,教务部批准后各课程承担单位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10.排课结束后各系应再次核对开课计划执行情况,填写学期开课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系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务科备案。
(三)系统操作规范及教学安排流程
各系在进行教学安排时务必按照系统操作规范及教学安排流程操作(见附件)。
(四)特殊教室预约
使用微格教室、智慧教室的系,需要提前向教务部实践科预约,使用公共机房提前向教务科预约。
(五)教学软件安装
公共计算机房及多媒体教室软件安装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在开学前完成。各系务必在1月15日前将相应教学软件光盘或者打包的安装程序(标明需要预装的机房号和多媒体教室号)交网络信息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3:关于印发《晋中学院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规定》的通知.doc
教务部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