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体教职员工。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教师自行注册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
(二)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三)“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项目成员请按顺序书写并以中文分号“;”隔开。
(四)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
(五)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企业和学校审核进展。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学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学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学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学校管理员立项审核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时间安排
自8月5日起,我校管理员于每周一进行系统申报审核。8月30日前,集中收取各单位已完成系统审核流程的申报表,纸质版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教务部教研科(行政楼B21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jzxyjwcbgs@163.com。合作协议在完成系统审核流程后,及时报送教研科。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4年7月项目征集由“逐月征集”调整为“随时征集”,项目申请人可登录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企业项目列表”,查看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二)申报教师上传签章完整的PDF版申报书,企业、学校审核后,教师于教育部项目平台上传项目合作协议(附件2),企业、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管理员在平台立项备案,教育部不再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三)申请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自行主动与相关企业进行联系,确定申报意向;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企业审核进展,提醒企业审核确认。
(四)从2024年起,教育部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请参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附件4)。
(五)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申报。
联系人:韩晋花 电话:0351-3985583
附件: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pdf
教务部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