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第一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级第一批师范生教育实习
工作的通知
实习工作〔2023〕64号
各相关院系:
根据《晋中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21级第一批师范生支教实习工作将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为切实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动员,严格按照《2021级第一批师范生支教实习分配表》(附件1)分配实习学生,确保按时保量完成支教学生的分配工作。
二、因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外语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教育科学与技术系(小学教育)应分配的实习学生人数多于各教育实习基地提供的需求人数,请上述院系按《分配表》的人数分配学生,其余学生由本院系安排实习。
三、为配合各县(区)教科局做好实习生的分配工作和带队教师做好实习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各院系认真填写以下表格:
1. 《实习基地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
2. 《师范生支教实习汇总表》
3. 《2021级第一批师范生支教实习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名单》
4. 《院系自行安排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于2023年7月28日17:00前,将纸质版送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科(文韬苑①B207室),电子版发至jzxyjwcsjk@163.com。
四、凡因病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需提供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历,由所在院系审核批准后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审批备案。
五、2021级第一批师范生支教实习生报到后第一周进行带队教师集中培训,并派送到各教育实习基地,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4:2021级第一批师范生支教实习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名单.xls
教务部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