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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科】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30

晋教高〔2019〕2号

各有关高校、各市经信委:

为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深化全省高校工程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服务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和支柱产业升级换代的能力,根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19〕1号),现就实施山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立足山西,面向全国,瞄准山西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需求,以新工科建设为抓手,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为保障,全面深化工程教育改革,着力建设“有特色、高质量、高水平”的现代工程教育体系。

经过5年努力,在完成所有传统工科专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上,建设一批新型工程技术学院、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打造一批产业急需的多学科交叉融合新工科专业,推出一批体现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新课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高水平教师。推动理工科院校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力争20%以上的工科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

二、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

1.牢固树立工程教育新理念。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专业设置向“需求导向”转变,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向“产出导向”转变,课程建设向“工程实践”转变,师资队伍建设向“双师型”转变,质量评价向“两个满意”(学生满意、社会与企业满意)转变。推广实施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研究性教学方法,强调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强化工程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以造福人类和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的现代工程师。

2.创新工程教育组织形态。系统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教学组织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打破基于学科专业的学院设置模式,在科研实力强,学科综合优势明显的高校,面向未来发展趋势建立未来技术学院,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面向产业急需建设与行业企业等共建共管的现代产业学院。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理工结合、医工结合、工工交叉,孕育产生新工科专业,赋予传统专业新内涵,培养符合现代工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工程人才。

3.积极推动新工科发展建设。按照“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建设思路,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支持对传统专业改造升级,支持主动增设产业急需的新兴工科专业。建立工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开展新工科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教改项目中设立新工科建设专项。成立由高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山西高校新工科建设联盟,组织引领全省高校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工程教育新生态。

4.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地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用人单位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制度,搭建产学研合作对接平台,拓展实习实践资源。认定一批省级工程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一批基于深度合作的产学合作实践教学平台,构建省校两级协同育人实施体系,使工科学生的实习实训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5.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化、体系化。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到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一体化设计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大对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使50%以上的工科学生在校期间参与一项训练项目或赛事活动。全面开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室,为工科学生提供学、习、练一体化的在线学习及实践平台。积极创造条件,成立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站和创业园区等,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保障制度,激发教师投身创新创业工作的激情、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的兴趣、部门举办相关活动的动力和企业注入资金的热情,营造良好氛围。

6.切实提高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建立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双向交流“绿色通道”,搭建工科教师挂职锻炼、产学研合作等工程实践平台,力争实现专业教师工程岗位实践全覆盖。鼓励教师通过申请或参与各类企业委托项目或课题招标项目等,参与企业的课题攻关,在研究中开阔视野,提升工程实践能力。

7.积极开展工程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国外高水平的智力资源,聘请国外工程教育界的知名教授、专家学者,邀请境外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企业家进行专题报告、讲座,营造多元文化交融氛围。推动高校与国外高校建立本科生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化课程,鼓励开展全英或双语课程教学。建立“国际工程师联合培训基地”,对学生进行国际相关标准培训,鼓励学生考取国际相关工程领域资格证书。注重培养认同中国文化、熟悉中国标准的工科留学生。鼓励教师承担国际合作项目,参加国内外的国际学术会议,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提高现有教师的国际化水平。

8.健全高校质量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工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标准和新工科专业质量标准,明确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建立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建立健全学校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稳步扩大专业认证总体规模,并在学校学科评估、学院系本科教学评优等体系中纳入认证结果。

三、组织实施

1.组织机构。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统筹推进计划实施。省教育厅依托省理工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新工科联盟成立山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专家组,指导计划实施。各高校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与企业联系,共同制定和组织实施培养方案,共同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共同遴选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

2.政策支持。加强政策衔接配套,以激发企业接纳学生的积极性,加强企业参与学生培养的自觉性,帮助企业完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利于企业人员与高校教师的挂职学习等。设立省级、校级专项教改项目,支持卓越计划实施。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加大国家、省、校政策的衔接、配套、完善、执行力度,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参与卓越计划相关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监督检查。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指导计划的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省内实际对高校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实施年度汇报制,每年发布年度总结、自评报告及标志性成果;树立典型高校,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高校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过程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注重第三方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持续改进。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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