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学院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
考试工作[2024]第78号
为了营造优良学风,严肃考纪,端正考风,规范考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试纪律
1.学生须提前1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本人不得擅自调换座位。
2.考试时学生应将将本人有效证件放置在桌子左(右)上角,以备检查。
3.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1小时以后,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4.考生不得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东西带入考场(已携带者须在进入考场时交监考教师集中存放在物品存放处,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
5.笔试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应在试卷指定位置书写班级、姓名、学号等,不得在密封线内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在课桌、墙面等地方书写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6.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不得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监考职责;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如果试题印刷不清或试题分发错误时,应举手示意后询问监考教师。
7.考生在未交卷之前,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征得监考教师同意方可离开考场。
8.考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必须立即交出答卷,试题(卷)、答题纸、草稿纸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9.答卷交出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10.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监考职责
1.监考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因故不能参加监考,需在开考前2小时通知考务办。
2.监考人员在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题,领取试题时要仔细核对试题科目,检查试题密封条是否完整。如有问题及时报告主考,如无问题,则两名监考一起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检查学生是否按规定位置就座;检查无关物品是否放在指定地点;检查学生证件;宣布考试纪律。
4.开考前五分钟,由两名监考人员共同拆封试题,核对试卷的科目与份数,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考务办公室报告。
5.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持好考场秩序,不准看书、看报、谈笑、吸烟和接打手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
6.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7.监考人员要认真检查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制止,保留作弊证据,对学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应予暂扣,对暂扣的学生物品应填写收据,同时在《考场报告单》上如实记录具体情节;尽量避免与考生冲突。
8.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小时内不得交卷;考试终止前15分钟提醒考生,考试终止时间一到,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题,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当场清点试卷份数,并认真填写《考场报告单》;如发现试卷缺少,应立即报告主考,同时迅速追查,如清点无误,迅速交送考务办公室。
10.监考人员在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对考场进行认真检查,防止试卷遗漏。确信无误后,整理好考场,关好门窗,以备下场考试。
三、巡考职责
1.巡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位、考场清理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
2.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视人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纠正,遇到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向教务部汇报,并与监考人员所在院系取得联系。
3.考试开始后,巡考人员着重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考场纪律。
4.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巡考记录表,交教务部存档。
教务部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