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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期满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3

 

师资工作[2021]65号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选派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开展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期满教师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期满教师;上一年度参加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期满且未参加集中考核的教师。

二、考核程序与等次要求

(一)考核程序

1.系(部)考核。各教学系(部)成立考核小组,在9月13日前完成考核。各教学系(部)要与赴企事业单位充分沟通,了解、核实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情况,对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教师取得的锻炼成果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结合赴企事业单位意见,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须明确考核方案、考核结果),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13日前送至行政楼B211。

2.学校考核。学校考核将于9月16日进行。教务部、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科研部和教师发展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重点对照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目标与任务设想,考察赴企事业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时,要参照个人总结材料、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日志、汇报PPT和教学系(部)考核评价意见,对考核材料进行复核、确认考核结果。

(二)考核等次与要求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不合格者,扣除脱产期间校内津贴的70%。

三、工作要求

1.列入学校赴企事业单位锻炼选派计划的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期满必须参加考核,不参加或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不认可其赴企事业单位锻炼经历,不予确认工作量。

2.各教学系(部)要严格考核程序,认真做好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期满教师的考核工作。

3.考核材料:

(1)《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申请表》

(2)《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日志》

(3)《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考核表》(正反打印)

(4)《晋中学院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教师出勤考核通报单》

(5)汇报PPT(5分钟)

(6)照片两张(一张赴企事业单位大门照片,一张工作照)

材料(1)-(4)的纸质版签字盖章于9月13日前送至行政楼B211,材料(5)-(6)的电子版9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1614222702@qq.com。

附件:1.《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考核表》

2.《晋中学院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教师出勤考核通报单》

3.《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日志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晋中学院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教师出勤考核通报单.docx

附件2: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考核表.docx

附件3:晋中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锻炼日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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