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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精品共享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课程建设[2020]24号
各教学学院(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19]1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晋教高[2019]7号),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0]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0年度省级精品共享课程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2020年度认定的精品共享课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四种类型。凡是列入教学计划,且已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的课程,均可申请认定。
2.认定课程以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及创新创业教育课为重点,适度兼顾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通识课。
3.鼓励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
4.2020年度山西省拟认定150门左右精品共享课程,同时考虑课程建设的可持续性,将对尚达不到认定条件,但已有明显成效的课程予以立项建设或培育,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9年立项建设的课程,2020年未通过认定将不再支持。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省级精品共享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申报工作公平公正,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有承担立项建设课程者,不得另外申报其他课程。
3.2019年立项的省级培育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必须申报(名单见附件1)。各教学学院应积极动员本学院教师申报。
三、申请课程认定的条件
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课程申报书(附件3或附件4)+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一式一份)、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和20分钟课堂或实践教学实录视频(线上课程可不提供)等,线上课程还需填写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5,一式一份)、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
政治审查意见由教学学院党总支对本学院课程团队成员情况进行审查,以及对课程政治导向把关审查,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团队涉及多学院时需要各教学学院分别出具。各党总支盖章后,由教务处统一提交校党委审查后盖校党委公章。无统一格式要求。
学术性评价意见由各教学学院自行组织学术评价后出具。无统一格式要求。
2.电子版材料中,需加盖公章的内容,均需制成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学院名称+课程类别+课程名称放入同一文件夹。
3.网络填报: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高效、有序、公开,各申报团队需在2020年6月1日前登录“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联盟(jooc.fanya.chaoxing.com)”进行课程申报,将申报课程的申报材料和完整课程内容(含讲义、课件、软件、图片、有关链接等)和教学活动(包括有关视频和链接)等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完成在线提交。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18时前报送教务处B201,联系人王洪涛,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zxywcjyk@163.com。
附件:1.2019省级培育、校级建设精品课程立项名单
2.《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0〕20号)
3.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线上一流课程)
4.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
5.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
6.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