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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课程建设[2019] 25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晋教高〔2019〕7号)和《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晋教高函〔2019〕9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省、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2019年度认定的精品共享课程包括“线上线下”两种类型。凡是教学计划中课程、已列为我校精品共享课程建设规划,或已经开始进行教学实践检验的课程,可申请立项建设课程;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可申请认定为我校精品共享课程。申请立项建设和认定的精品共享课程以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及创新创业教育课为重点,适度兼顾具有山西地方特色的通识课,特别鼓励线上课程。为避免重复建设,省教育厅公布的2013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我校前期已经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此次只能申报线上精品共享课程。
二、申请立项建设与认定条件
(一)申请立项建设的条件
申请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想导向正确,有完善的课程建设方案,且在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指导、团队支持与服务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建设基础。鼓励与其它高校联合建设课程。
(二)申请认定的条件
1.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原则上为副教授及以上),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为鼓励青年教师和积极参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2.课程内容与教学设计。坚持立德树人,课程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教学设计要遵循教育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课程知识体系科学,针对性强,资源配置合理,课程资源丰富。线上课程适合在线共享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线下课程可在共享平台静态共享。
3.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4.教学效果与影响。课程共享范围广泛,应用模式多样,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应用效果较好,教学方法先进,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推动课程普及和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课程平台支持服务。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精品共享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课程要求,确保申报推荐课程质量。
线下课程需至少提交5分钟的课程介绍和20分钟的课堂实录(MP4格式),并需将课程完整内容(含讲义、课件、软件、图片、有关链接等,具体由教师自行确定)和教学活动(包括有关视频和链接,具体由教师自行确定)在平台提交。
在多个平台开设的线上课程须选择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课程团队在线教学服务好、在线教学效果好的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
四、申报材料
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高效、有序、公开,各学院需将申报课程链接至“山西省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联盟(http://jooc.fanya.chaoxing.com)”(以下简称晋课联盟),线下课程也要将全部教学资源上传到晋课联盟平台,供专家审阅。各课程申报学院将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附件1)和附件材料一起按课程装订成册,与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2)、申报课程汇总表(附件3)一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2019年5月25日报送行政楼B201。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iaoxueke204@126.com。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共享课程,同时择优推荐省级精品共享课程评选。
特此通知。
附件:
1.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
2.课程数据信息表
3.教学学院推荐课程汇总表
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附件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_看图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