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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质量工程项目与教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质量工程〔2018〕19 号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晋中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院字〔2008〕97号)和《晋中学院教学改革立项与优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09〕21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对我校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和教改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校级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重点建设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质量工程”项目和教改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结题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申请结项,并提交结项书及有关结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予以撤项。
2.2016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三、结题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及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2.项目的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3. 项目的特色及创新;
4.经费使用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方向等。
四、工作程序
1.项目组整理项目建设和研究成果,填写相应项目类别的《项目结题申请表》(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教师用表”)一式三份,并撰写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
2.项目所属学院(部)审核项目结题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未按要求审核或审核不严格的学院,在年终考核时将酌情扣分。
3.教务处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初核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项目负责人需作PPT进行汇报答辩,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教学督导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签署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对评审结果进行通过。
5.教务处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学校将下拔研究经费的剩余部分。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予以撤销,终止其项目经费使用,并限制其今后同类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
五、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各项目组务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项目结项材料报至教务处(文韬苑①B201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iaoxueke204@126.com。
2.结项验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主要的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项目的特色及创新;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等。
3.结题申请表和结题验收总结报告请分别装订。最终研究成果提交复印件,汇总装订,首页为目录(经学院(部)审核原件后,教材、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论文需要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复印件,其它成果形式可提供复印件)。
4.参加结项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重点建设课程项目必须制作课程网站,有不低于三次的课堂录像。此外需根据相应课程验收指标体系(附件3,附件4)进行自评,交回自评打分表。
5.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组织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的结项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校级质量工程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2.《校级教改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3.《晋中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指标体系》
4.《晋中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结题验收指标体系》
5.《晋中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延缓结项手续申请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附件1:晋中学院各级精品课程建设一览表未结项 (1).xls
附件:附件2:晋中学院教改项目结题一览表 (2018) (1).xls
附件:附件3:晋中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指标体系(试行)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