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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三类项目的通知
教学研究[2011]第42号
各教学学院:
201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三类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将于下一学期开学后(2011年9月)进行。为便于广大师生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充分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根据晋教高[2011]6号文件(教务处网页“教学研究”栏),校级教学质量水平提升工程项目共三类:
1.特色专业;
2.教学改革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三类项目的申报要求分别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分别见教务处网页“专业建设”、“教学研究”、“实践教学”栏内)执行。
特别强调的是:
1.承担校级或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到期而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项目见附件1,项目结题程序见附件2)
2.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
3.已有校级或省级在研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4.省级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项目的评选、推荐将从校级立项的项目中产生。
三、项目申报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报教学学院,教学学院进行审核后,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统一报至教务处。
2.为指导教师进行申报,特编制各类项目的评审指标供教师参考(教务处网页“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栏内)。
3.参加6月25日省级项目推荐评审的特色专业、教改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即确定为校级建设项目,不再参加评审。但需按此次的申报格式和要求补回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打印稿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份)务于2011年9月2日12:00前报教务处204室,并将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稿发送至wy204@126.com。
附:
2.项目结题程序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