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6

 

 

 

 

 

教学管理[2017]55

 

各教学学院:

根据《晋中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院教字[2015]103号)文件有关规定,将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确有专长、兴趣或因疾病等需要在其他专业学习,并符合《晋中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条件规定,学生学年成绩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准)占班级排名前20%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转专业:

(一)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二)跨科类(如理科学生转入只收文科学生的专业,文科学生转入只收理科学生的专业);

(三)某些特殊的学科专业(如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员等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等转入其他专业者;

(四)对口升学、专科(高职)升入本科的;

(五)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六)其他招生录取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七)有考试作弊、违纪或其它纪律处分的。

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数量不超过当年专业招生总数的10%(附件2)。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二、报名时间

2017925日(周一)至928日上午(周四)。

学生在报名时间内到所在教学学院报名,填写《晋中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转出学院签署意见后,学生将申请表交给所在教学学院教研科科长,928日下午统一交教务处(文韬苑①B209)。

三、审核公示

教务处根据《晋中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批准程序确定转专业名单并公示。

四、学籍异动

公示无异议后,被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晋中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确定转入的学生需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未修课程需补修),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学生转专业事关学生的切身权益,各教学学院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2016级(对口和专升本除外)的每一位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1:晋中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2016级各转入专业可接收人数汇总表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6级各转入专业可接收人数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1:晋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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