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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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4
关于做好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质量监控〔2024〕57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档案管理,学校开展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学过程中产生的,特别是近五学年的所有教学档案,根据工作要求、档案性质,检查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综合类、教学基本建设类、教学运行类、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类、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类等方面档案。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14日—26日)
各院系根据工作要求和院系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工作。
(二)学校检查阶段(8月27日—28日)
教务部组织校级检查组对各院系教学档案进行集中检查。
(三)整改阶段(8月29日—31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院系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完成后,将由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到各院系检查,督导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院系教学档案分类目录
教务部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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