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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与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质量工程〔2015〕 22号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晋中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院字〔2008〕97号)和《晋中学院教学改革立项与优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09〕21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对我校201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度校级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优秀教学团队等“质量工程”项目和教改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内容
1.立项以来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发挥的教学效益和示范辐射作用;
4.经费使用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工作程序
1.项目组整理项目建设和研究成果,填写相应项目类别的《项目中期检查表》(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教师用表”)。
2.项目所属学院(部)审核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教学督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4.教学督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所有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对评审结果进行通过。
5.教务处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学校将继续下拔30%的研究经费。对不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材料以及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暂停其经费使用,并限期整改。根据整改情况重新审核其立项申请,必要时将取消资格。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各项目组务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表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至教务处(文韬苑①B212室)。项目支撑材料,首页为目录(经学院(部)审核原件后,将复印件报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jiaoxueke204@126.com,
2.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组织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的中期检查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2013年校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